发表日期:2020-05-29 法律服务网
市金融局关于同意融创和泰(天津)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融创和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融创和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10亿元。其中,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出资9亿元。
二、调整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出资占比100%。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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