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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3期)

发表日期:2020-05-27 法律服务网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酒类4大类食品共301批次样品,发现饮料、酒类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301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120批次,合格120批次;饮料82批次,合格76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品添加剂64批次,合格64批次;酒类35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高安市瑞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瑞华优质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赣州市南康区唐兴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赣州大家欢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鹏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上饶县佳慧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江西梅知香铁山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梅知香铁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万载县小谢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九怡养生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山洞牌养生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5、由兴国县钟观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于都银华山泉水厂生产的福敏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由泰和县上田桶装水商店销售的,标称泰和县溢生源饮料厂生产的清大活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铜鼓县锦红酿酒厂生产销售的兵工洞藏酒,总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铜鼓县锦红酿酒厂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2、由石城县新佳多购物中心温坊营业部销售的,标称赣州市圣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史国公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