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05-28 法律服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
从即日起,被注销机构的证书和认证标志停止使用,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
2020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许可项目 | 地址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 | 日常防护型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华科大街 5号 | 200215110008 | 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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