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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谁举证

2018-11-28 法律服务网 1901

随着经济化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中国作为一个多元化发展的国家,在工业方面的发展也很迅速,然而工业化发展离不开工业加工制作,这必然会产生一些废料、废渣、污水。针对工业排放,国家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排放标准,但并非所有的工厂、企业都会依法行事。地球是我们的家,绿色靠大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侵犯公民权利应当向有关环保部门反映。若给居民造成财产损失,居民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环境污染的侵权案件则由加害人举证。

举证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作为居民遇见企业排污不达标,胡乱排放污染空气、水源,给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则可要求企业赔偿损失。作为企业而言,应该严格把关,合理合法排放,对于不是有企业排放物造成的损失,企业应该提供出企业合理合法排放的证据以及侵害的结果与企业排放不构成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不是由企业排放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可以拒绝赔偿,对于散布发表虚构事实,给企业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的,可具体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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