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 法律服务网 2716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加班吗?】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值班“和”加班“有什么不同?】
实践中一般认为,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干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值班“报酬怎么计算?】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值班费的数额应由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制订并发放;加班费的数额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
【员工自愿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劳动者加班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另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加点的,计件单价按150%计算;在休息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200%计算;在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300%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是多少?】
第一、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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