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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三月政策汇总

2019-03-13 法律服务网 1624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关于发布2019年度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

申报条件:1.工商和税务关系均在开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2、项目申报者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3、项目申报者是成功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项目实施主体等

项目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特色产业小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前

申报条件:1、产业特色鲜明;2、基础配套较好;3、发展规划明晰;4、投资计划可行;5、建设主体明确

【资金申报】

项目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示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前

支持方式:采取投资补助形式予以支持

(一)申报条件 

1、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1)属于2017年未获得支持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018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范围内的项目; 

(2)属于公共服务平台或创新创业示范性项目; 

(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2、创新研发平台建设 

(1)2015年、2016年、2017年认定的部分和2018年度新认定的管理规范、运行情况较好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属于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3、市、县市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项目 

(1)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项目进展顺利,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具有典型性、可推广性的市、县市区; 

(2)在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018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中,属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3)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验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委肯定。 

以上所有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开工建设(未竣工)或者2019年4月30日前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须经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予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项目资金应基本落实。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利好】

项目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施行时间:2019年3月1日

资金支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和后补助形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于新授牌示范集聚区首次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建设满3年复核合格后,再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公共平台和重点企业研发创新等项目建设。

创建示范集聚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功能分区。 

(二)有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建设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配套体系相对健全,在空间上相互联系、相对集中。

(三)服务内容、服务业态、服务模式创新特征明显,补短板、促就业效应突出,在培育新供给、打造新品牌、激发新活力、释放新潜能,推进落实创新引领战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有相应的管理力量;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公共配套服务完善,统计核算制度健全。

(五)示范集聚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产业规模和效益突出,有多家同类或相关大企业(机构)入驻的优势产业示范集聚区(简称优势类),原则上集聚区内建筑面积或工作场所不少于5万平方米,主导产业的服务业企业数量不少于4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主导产业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或集聚区内排名前20名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不少于30亿元;一类是产业特色突出,在专业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集聚区(简称特色类),原则上集聚区内建筑面积或工作场所不少于2万平方米,主导产业的服务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主导产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或集聚区内排名前20名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不少于3亿元。同时,集聚区内应有不少于3家符合示范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和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的骨干企业。

(六)所在地政府在示范集聚区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鼓励和支持开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荐申报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的区域,必须已评定为市(州)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或省级及以上服务业专业园(示范基地)。

(七)创建区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当降低认定条件:一是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的;二是有重大业态、模式创新的;三是已获评国家级服务业专业园(示范基地)的。

【选拔通知】

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33号)

截止时间:3月30日截止

申报名额:根据以前年度人才存量及人才申报获批等情况,本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名额分配如下:各市直单位限报1人(卫健、教育系统限报3人) ,长沙县、望城区各限报2人,浏阳市、宁乡市各限报5人,长沙市高新区、长沙市经开区各限报8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各限报2人。

【资金申报】

项目名称:关于申报长沙市2018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的通知

申报时间: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5日

奖励对象和标准:1、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2、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或组织,每项标准给予10万元的奖励;3、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或组织,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验收通知】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重点及一般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提交材料时间:3月29日前;验收时间:4月12日前

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效果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项目完成后科研产出情况,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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