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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在韩国被抢注

2019-04-12 法律服务网 1498

【事件回顾】

茶颜悦色被韩国留学生抢注

近日,"58 同城首尔站 " 发布了一篇《在韩留学生做老板?听起来就很酷》的文章。正是这篇文章掀起了 " 留学生抢注茶颜悦色商标 " 的话题。目前这篇文章已经被删除。

根据文章内容,这名留学生表示," 跟我的合作伙伴,我们就仅仅只是大概十分钟的样子,就决定一起做。"" 把预算这些东西全部核算完,找门店什么分工完,然后开出来就仅仅一个月的时间。"

根据这篇文章,这名韩国留学生应该是长沙本地人," 作为一个长沙人,说起奶茶,我最先想到的还是茶颜悦色。"" 我自己本身就特别喜欢这个品牌 "。

“至于版权问题,在韩国的法律上来说,茶颜悦色是我们的 logo,所以在韩国的法律上来说,我们是合法的。"

这篇文章里,这名留学生还表示," 现在就等他们什么时候能开放海外市场,或者说只要他们拓展市场,我还是比较愿意跟他们内部进行一个很好的沟通。我们可以当他们的铺路石,把海外运营经验以及所有全部都还给他们。"

【本土品牌的山寨困境】

韩国茶颜悦色的从无到有,留学生称只花费一个月时间,但是品牌原创者吕良光筹备茶颜悦色就花了一年时间。一个月和一年,大概是抄袭和原创的差距。

吕良学设计出身,茶颜悦色的商标、产品设计来自他和团队自己的设计灵感,奶茶产品也是花了几个月时间研制。" 茶颜悦色这个品牌,和品牌 logo,我们都注册了商标。"

茶颜悦色是土生土长的长沙品牌。工商信息显示,长沙市天心区茶颜悦色饮品店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据吕良介绍,目前茶颜悦色在长沙有 70 多家门店。茶颜悦色目前只在长沙开店,正是由于浓厚的本土性,加之茶颜悦色一直走 " 中式古风 " 风格,颇具特色,茶颜悦色的粉丝较多,粉丝对品牌的认可度也较高。然而 " 败也萧何 ",正是因为茶颜悦色还处于在本地成长的阶段,又打出了自己的特色,不仅是国外,在长沙以外的地区,甚至长沙本地,被抄袭、山寨,一直是茶颜悦色比较头疼的问题。

有网友表示," 这位韩国茶颜悦色的老板买了版权吗?",也有网友表示希望茶颜悦色去维权," 我们现在看到全国各地的仿冒产品,你们真的不考虑维权吗?作为一个学法律的长沙妹子,表示痛心 "。

【法律分析】

事实上,国内商标在国外被注册,确实面临维权的尴尬。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如果在某一地区或国家享有商标专用权,须以在该地区或国家进行注册为前提。商标专用权是一项排他性的权利。

根据韩国商标法,在韩国使用或者打算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注册申请;在韩国没有住址或者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属国与韩国签订有关协议、条约或与韩国同属有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另外,韩国商标法规定,一旦抢注人身份被认定为商标权利代理人、代表人或任何与其存在合同或商业关系的第三方,则不得在韩国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对此,如果该留学生曾与国内奶茶权利人是合作伙伴,可能构成恶意,将被认定不合法。

我国对商标的保护分为一般商标保护和驰名商标保护,但保护一般都仅限于国内。各国对商标保护力度不同,有的国家也对外国驰名商标给予保护,但大部分国家仅保护在本国注册的商标。

“抛开注册商标,这种搭便车行为或许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法律界新浪大V提到出这样的观点,这主要取决于是否给商标权利人的竞争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比如竞争优势丧失、商誉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等。并建议茶颜悦色妥善保管利益受损的证明材料与中国商标相关证据,尝试诉讼维权。

本次抢注商标事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中的商标保护问题,不正当竞争的认定难度很大。从茶颜悦色的官方微博来看,他们应该已经咨询过专业人士,维权难度确实很大。对于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先在国外注册商标的方式来避免。

【事件延伸:这不是茶颜悦色第一次面临这种事】

2017 年 5 月,有消费者反映在外卖平台上购买到的茶颜悦色奶茶和门店味道不一样。茶颜悦色至今未入驻任何外卖平台,当时茶颜悦色和这家公司产生了纠纷,以这家公司偃旗息鼓作为风波的结束。

茶颜悦色也做出一些努力,来应对山寨众多的困境,包括曾经在订单纸上打上给消费者的信:"如果发现有人假冒茶颜,请拿纸记下来,等有了去告他们 "。

为了防止被 " 山寨 ",不少品牌只能未雨绸缪,自己先 " 开脑洞 ",抢注一些和品牌较为类似的商标。

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除老干妈、陶华碧老干妈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之外,同时也有包括 " 老干爹 "" 老干爸 "" 老姨妈 ",以及 " 陶老干爹 "" 陶老干爸 "" 陶老干爷 " 等注册信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 2064 个商标,除了众人所知的 " 五粮液 " 外,该公司还注册了 " 六粮液 "" 七粮液 "" 八粮液 " 等;还有以各省简称为前缀的 " 五粮液 " 变种,比如 " 甘粮液 "、" 京粮液 "、" 贵粮液 "、" 陕粮液 " 等。星巴克在注册商标上也是不遗余力,注册了 " 辛巴克 "" 新巴克 "" 兴巴克 "" 星巴特 " 等读音近似商标。

此外,还有可口可乐注册了 " 雷碧 "、大白兔注册了 " 小白兔 "、阿里巴巴注册了 " 阿里爸爸 " 等,企业在商标注册上 " 山寨 " 自己,已经越来越常见。

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新趋势,保护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2018 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侵权假冒案件 11852 件、商标侵权案件 872 件、专利案件 5226 件。

【相关部门积极应对】

为了发挥知识产权促产业、促营商的作用,市知识产权局从 3 月开始开展 " 千企点对点、百企面对面 " 服务活动," 面对面 "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密集型培育企业、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企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企业、维权援助企业和通过专利快审的企业,约 120 家左右。" 点对点 "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专利预审备案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企业和知识产权贯标等企业。针对 " 面对面 " 服务企业实行定点联系制,逐一上门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知识产权工作具体需求,并根据企业项目任务进行专业指导,解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难点问题。针对 " 点对点 " 服务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包括集中服务专利预审备案企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等。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或自然人皆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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