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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发布啦!

2019-04-19 法律服务网 2362

4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分类规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共七大类,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

该分类标准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开展基础性工作。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2年起已连续多年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研究和地方试点工作。此次分类标准制定工作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前后历时近15个月,经历了筹备谋划、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及审批发布等阶段,其间开展了充分的测算和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并吸纳意见建议近百条,最终形成包括7个大类、31个中类,涵盖18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的分类标准。

据了解,分类标准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定义,确立了分类原则和方法,界定了产业涵盖的行业范围,是统计监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的规范性依据,为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是国家统计标准,属于强制执行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激励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协同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分类标准的实施落实工作。以分类标准为依据,围绕产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逐步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分类标准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和地方相关统计监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涵盖更多知识产权类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础统计工作,为后续推进分类标准动态修订提供有力支撑。

【分类目的】

为科学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中有关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规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

【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其中符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以推动创新发展为导向。本分类范围限定于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质审查、创新水平更高的发明专利,未纳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和《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将R&D投入强度高的行业纳入本分类范围。

(四)以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为参考。本分类借鉴了美国、欧盟等关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测算方法,聚焦发明专利,依据统计数据测算结果,确定产业范围和对应的行业类别。

【分类方法】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发明专利规模[1]和密集度[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行业发明专利规模和R&D投入强度[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3.行业发明专利密集度和R&D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对于工业行业,上述条件中的全国平均水平是指全国工业平均水平。

【结构和编码】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发明专利规模[1]和密集度[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行业发明专利规模和R&D投入强度[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3.行业发明专利密集度和R&D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对于工业行业,上述条件中的全国平均水平是指全国工业平均水平。

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共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小类188个。

(二)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表】

【注解】

[1]发明专利规模,指连续5年期间发明专利授权量之和。

[2] 发明专利密集度,指单位就业人员连续5年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即发明专利规模与同一时期年平均就业人员数之比。

[3]R&D投入强度,指企业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R&D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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