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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楼加电梯,你了解多少?

2019-05-10 法律服务网 3337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年龄增长,爬楼梯之苦,已成为生活中一大难题,特别是年迈的老人,老楼旧房加装电梯成为刚需。2018年9月6日《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出台了,2/3以上业主同意可给旧楼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确定财政补助标准。

“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增设电梯,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需求的既有住宅,适用于增设电梯的范围,至要有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装电梯了。

《指导意见》要求,既有住宅以单元或者楼梯为单位增设电梯的,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还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此外,增设电梯用地应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如何确定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及实施主体?

本单元相关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代理加装电梯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全体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加装电梯工程全过程安全相关责任。业主代表或受委托人应对业主身份、房屋权属信息、签名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加装电梯的程序有哪些?

一是申请及受理。由本单元业主在《加装该电梯业主征求意见表》签名,并由出资业主签订《加装电梯框架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后,报区工作机构。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填写《加装电梯申请受理单》,区承办部门正式受理。

二、现场查勘及公示。区工作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勘通过后,协助社区在小区及本单元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及《框架协议书》,公示期不少于15天。

三、施工图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区工作机构组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四、联合审查。由市旧城提质办组织牵头相关部门对条件成熟的申请资料成批次的联合审查。

五、工程施工。审查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和施工单位向相关部门报备后,方可施工。

六、竣工验收。由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社区参与,并到特种设备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书。验收合格以后,申请人可向市区两级财政申请财政补贴。

七、使用管理和维护。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申请人应明确管理维护方式,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对电梯定期检验。

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条件?

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3)满足结构、规划、消防等安全条件。

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方可申请,且征询本楼栋和相邻楼栋房屋专有部份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

申请加装电梯要提供哪些资料?

(1)《加装电梯业主征求意见表》;

(2)《xx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框架协议》(含电梯建设资金分摊方案、电梯运行后维护保养分摊方案);

(3)加装电梯概念设计方案

(4)业主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公示期间若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如何解决?

实施主体应当在本单元或者楼栋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增设电梯的有关事项,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内容包括经该单元或者楼栋“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材料、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等;公示期内若有加装电梯利害关系人提出实名反对意见,申请人可先自行调节。必要时,社区可参与协调。

加装电梯可通过哪些渠道筹措资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业主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也可按照所在楼层和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出资比例。

二、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对加装电梯的安全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告所在区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对加装电梯国土规划、消防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加装电梯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不得妨碍人员疏散、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使用等。

加装电梯用地必须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超出该小区土地使用红线范围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超占部分权属,有权属单位的须征得原权属单位同意,所有超土地红线的电梯用地必须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同一小区加装电梯必须保持统一的结构和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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