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2 法律服务网 1756
自家养的羊被他人驾车撞死,户主开车追赶肇事者,结果却在途中不小心撞上路边的大树,发生车祸导致自己死亡。这样的事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日前,山西省晋中市及祁县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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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11时59分左右,王某驾驶车辆沿晓祁线由南向北行驶时,将范某所养的羊撞死,王某驾车逃逸。5分钟后,没有考取驾照的范某开车追赶肇事车辆,追出去一公里左右,范某的车在拐弯时撞到路边的树上,因为没系安全带,范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对范某的死亡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追击肇事者出车祸,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范某经营畜牧业,畜牧系其合法的、重要的财产,其放牧行为本身并无不当。范某的羊被撞后,其合法财产受到侵害,肇事者王某驾车逃逸,由于情况紧急,范某选择私力救济,其驱车追赶肇事者的行为本身亦无不当。因此,确定被告王某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关键是要分析王某驾车逃逸与范某死亡的事实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王某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被告王某在驾驶过程中,本应尽到安全驾驶及注意义务,但王某驾车撞到羊后,既未停车查看,也未采取其他措施而是直接驾车离去,属违法行为。其次,在个人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后,公民有权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利益。本案中,范某在看到羊被撞后,追赶撞羊人是一种最朴素的维权行为,该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但因其自身未取得驾驶证、未尽到应尽的驾驶安全义务,才导致在左转弯过程中撞至树上死亡。这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再次,在王某驾车逃逸时,其应当能够预见权利人会追击,但对权利人的死亡不具有预见性。
由此可见,王某的肇事逃逸行为与范某驾车追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于追赶过程中,范某驾驶车辆存在无驾照、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情形,其自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范某是在追击肇事车辆、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范某本身具有过错,故判定,对范某的死亡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财产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做?
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他人侵害时,受害者可以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也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与侵害人的相关信息,以便于警方与司法部门调查取证。
在个人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后,公民有权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利益,但要注意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会转变为违法行为。同时在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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