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2 法律服务网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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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自燃堵住隧道
8月27日晚,浙江省临海市甬台温高速猫狸岭隧道杭州往临海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18时24分许,由秦某某(性别男、年龄46岁、籍贯安徽灵璧)驾驶的皖L28601(贛KG379挂)重型普通半挂车途经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往福建方向1607.4公里处时(猫狸岭隧道中段位置,隧道全长3.7公里),车辆自燃起火,迅速蔓延。
由于所载皮革制品属易燃品,车辆自燃引起货物瞬间燃烧,火势难以扑灭,造成隧道内短时大量浓烟积聚并扩散至对向隧道,已经进入隧道的80余辆社会车辆及人员滞留。
现场两位民警和一名辅警第一时间组织车辆和人员疏散,18时41分许,另两辆警车四名警力和随后到达的其他救援力量一起参与疏导人员和车辆,共疏导80余辆社会车辆及人员100余人。
事故车驾驶人已被控制
19时10分,消防、救护等增援力量陆续抵达现场参与救援处置。20时50分,滞留人员全部疏散完毕。21时25分,现场明火扑灭。事故车辆及部分社会车辆正在施救清理中,隧道损坏情况需专业机构进一步评估。
事故共有36人送医,截至目前,该事件共造成5人死亡,14人在ICU治疗(含民警与辅警各一人),以上人员均为吸入废气窒息伤亡。
目前,事故车驾驶人已被控制,事故死亡人员善后及受伤人员治疗工作正在妥善处理中,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
重大交通肇事司机会被判刑?
肇事司机是否会被判刑,关键要看其在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如果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如果在事故中只承担同等或以下责任,那么就达不到条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前期治疗的医药费,是不是由肇事司机垫付呢?若是肇事司机不垫付犯法吗?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犯法吗?
关于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肇事者一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所以肇事方就可以一味的拒绝垫付医药了吗?在实际中并不能这么简单的进行处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并且在实际中,多数情况也确实是由肇事者一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垫付责任。
且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关于垫付事故医疗费的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 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 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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