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法律服务网 1668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消费贷,除了银行外消费者还能从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互联网分期平台和小贷公司等机构获得贷款。例如前身是“趣分期”的趣店,去年已在纽交所上市,市值一度高达113.31亿美元。
与行业飞速增长的还有频频爆出的负面新闻,现金贷、校园贷既受到投资人的关注,又受到媒体的质疑。当前各大电商巨头先后推出了京东 “白条” 、苏宁“任意付”和支付宝“花呗”等额度一般在 1000 元至 50000 元之间的小额消费贷款服务,由于该类消费贷具有类似信用卡的透支属性,已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新工具。
这里就要聊下消费贷目前的经营模式,当前的商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小贷/消费金融牌照+电商”模式和“P2P+电商”模式,而同时两种模式亦逐渐从购物分期付款的模式向单纯现金贷款的模式升级延伸。
(一)“小贷/消费金融牌照+电商”模式
以京东白条、蚂蚁花呗、苏宁任性付为代表商品分期购——“白条”和“花呗”。京东金融和蚂蚁金服分别依托京东商城和淘宝天猫搭建的消费场景,并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苏宁则基于消费金融公司牌照提供“任性付”。
上述产品均类似于赊账形式,消费者在京东商城、淘宝天猫(或其指定的合作商户)和苏宁易购购物可暂时赊账,未来以分期支付的形式偿还。相较于传统的消费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本身更加贴近客户,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亦更加便利。
现金消费贷——“金条”和“借呗”。在“白条”和“花呗”等商品分期贷款之后,“金条”和“借呗”两款产品的推出则代表京东和蚂蚁分别向现金借贷的延伸,消费者的消费亦不再局限于京东商城和淘宝天猫(或其指定的合作商户)。
(二)“P2P+电商”模式:以分期乐、趣分期为代表
以分期乐、趣分期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与阿里、京东相比,电商业务并不占优,因此选择细分群体为切入点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最典型的如大学生/年轻白领群体。
这些平台的盈利一是通过资金端与资产端的价差实现盈利,收取服务费,二是利用分期购服务吸引客流,销售商品和服务实现盈利。
与电商消费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几部常用的法律,还包括《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金融与互联网结合,产生了巨大的漩涡,但陷入最深的,还是消费者。
现行法律法规约束的都是借贷方,也就是公司,约束的行为也是借贷行为,对之后的监管以及回收贷款的规定所涉甚少。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规定,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这归结于许多借贷平台催收的不规范操作。
面对逾期还款或者不还款的用户,在刚逾期的头几天,通常是内部人员电话或者短信催收,而拖的时间越久,催款的方式就越趋向粗暴,方式有用个人信息去各类平台注册账户、呼死你软件攻击手机、发短信威胁恐吓、侮辱家人等。还有可能打电话给用户手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用各地的号码打,严重影响了生活和交友。
除了不规范催收,信息泄露也是一大诟病。在电商消费贷平台使用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时通常都需要审核,审核的标准不像银行那么严格,但要严于一般的渠道,审核中平台必然会接收到大量的身份信息以及与偿贷能力相关的工作或亲友信息,这些都是非常私人的信息,操作不当会给用户造成很大的困扰。因此《通知》中也规定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监管不断压缩“现金贷”的生存空间,但因部分群体的借贷消费习惯,小额贷款的需求并未减少,使得仍有不少平台铤而走险,将“现金贷”改头换面以逃避监管。行业亟须完善法律法规,能让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对放贷行为、利率、回收贷款形成清晰的标准,使打击越过红线的行为有法可依,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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