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法律服务网 4680
【前言】
最近上映的电影《受益人》将“骗保”等一系列与保险有关的社会问题呈现在观众面前。该电影讲述的是主角精心策划一场别有用心的婚姻来骗取巨额保险金的故事。电影中主角欺骗自己的妻子,使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签一份保单,但妻子被中途打断,导致主角不得不自己动手签字。
其中涉及到几个问题,如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投保是否合法?保单上的签名不是被保险人签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说法】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在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即在保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该保险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处理。
因投保人过错行为导致无效的,投保人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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