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法律服务网 1238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终止非法同居关系时,其抚养权如何判定?其是否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优先其父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从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和父母双方经济条件综合处理抚养权问题。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之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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