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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2020-02-11 法律服务网 1132

某庄姓作家因精神疾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在医院得到护士小吴的悉心照料,遂立下遗嘱,将其某著作的稿费指定小吴永久拥有,而后庄某去世,小吴拿着遗嘱来讨要稿费,家属认定庄某因精神不正常才立下遗嘱,拒绝支付稿费。那么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其所立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是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呢?

【律师说法】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之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某庄姓作家因精神疾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若在医院治疗恢复,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立下的遗嘱是有效的。若在立遗嘱时,意识仍不清醒所立遗嘱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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