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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渠道购进药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0-04-03 法律服务网 2014

2018年,一部名为《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席卷各大影院,

其讲述的是一名药贩子为救人性命,

不惜铤而走险,从印度进口大批药品的故事。

 

其中涉及到了许多法律问题,

如走私药品、无销售资质贩卖药品以及从进口渠道购进药品,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进口渠道购进药品的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进口条件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新发现和从境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销售。”及六十四条:“药品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之规定,对于从国外引进的新药,必须通过国内相关部门的审批,且具有海关部门办理的进口药品通关手续,才能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限制、禁止事项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及六十七条:“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之规定,对于国家管控范围内的药品,需要持有相关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进行进口以及销售活动;对于疗效、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的进口药,是不允许进口的。

 

特殊情况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急需相关进口药品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少量进口,且必须用于特定的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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