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法律服务网 2836
咨询人称其公司规定请事假或病假,除了要扣发当日的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社保费用中公司应缴纳部分,问这种规定合法吗?
【律师说法】
不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0条第1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之规定,除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拒缴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律师建议】
1、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扣除当月社保费用中公司应缴纳部分;
2、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扣除当月社保费用中公司应缴纳部分。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