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江苏保姆闷死瘫痪老人被刑拘,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保姆闷死瘫痪老人被刑拘,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0-05-13 法律服务网 1406

近日,江苏保姆闷死83岁老太太案件备受关注。5月12日,江苏溧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

通报称,5月3日凌晨1时许,110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奶奶陈某(83岁)于2日23时许在溧阳市别桥镇家中死亡,死因可疑。接警后,溧阳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陈某因病瘫痪在床,家人雇佣了保姆虞某(女,67岁,本市人)照料其生活。5月2日晚,虞某采取用衣被蒙住陈某头部、坐在陈某胸口、头部等手段致其死亡。

目前,虞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