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法律服务网 1541
为支持小微企业平稳渡过疫情,现行政策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仅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可以享受复工复业减征、免征增值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26日发布《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明确了多个增值税征管事项,其中第六条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今年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
办理转登记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注意: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除外。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具体表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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