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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悲剧:母亲教育女儿致死,罪责难逃

2020-11-24 法律服务网 1393

一般来说,家长管教孩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孩子有许多东西需要家长言传身教,出现问题时自然要劝导训诫,可凡事都要有度。您见过教育孩子却将孩子打死的事情吗?这种看起来极度荒诞的事件竟确确实实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阿芳怀疑自己的亲生女儿小洁偷拿了28元钱,多次逼问无果后,其取出一块塑料板,让小洁趴在床上挨打。就这样,阿芳多次击打小洁大小腿后侧等处,导致其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待亲戚发现异常将其送往医院时,小洁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长管教孩子致死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阿芳出于管教目的,使用塑料板多次击打小洁身体,导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该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理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判决】

深圳龙岗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阿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认罪,并取得被害人父亲及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事件评述】

望各位家长在教育自家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控制情绪,避免过激行为,以免对孩子造成无法挽回的身心创伤,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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