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法律服务网 2345
【案情简介】
春节期间,有很多咨询人都咨询了同一个问题——在网上购物商家包邮的情况下,收件人在快递点拿快递被二次收费,这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与商家订立了买卖合同关系,且双方约定了商品“包邮”,那么支付邮费的义务则由商家承担。由于商品需要邮寄到消费者手上,为此,商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签订了邮寄合同。商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包裹送达指定地点,通知消费者将包裹验收后取走。消费者没有给付邮费的义务。除非,快递公司把物品送达到指定地点联系收件人领取,但收件人不方便直接领取而与从事取件服务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协商后,将快递从最后到达地运输到收件地,可以收取相关费用。该种情况属于收件人与快递点另外签订的代收运输合同。否则,快递点二次收费的行为则不合法。消费者可以向有关快递公司、国家部门(邮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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