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法律服务网 1873
饿了么外卖小哥因超车带倒李谋秋,致其在治疗一个月后不幸身亡,在事发后,饿了么公司没有积极承担责任,并且否认肇事饿了么外卖小哥与其劳务关系。
【上海急诊泰斗就此陨落,令人惋惜】
8月15日,网友@_米果菌爆料称,她的父亲,上海急诊泰斗,瑞金医院与华山医院急诊科创始人之一李谋秋在今年2月24日,骑燃气助动车出门,在中山南二路漕溪路附近被一位饿了么送餐员撞倒在地,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颅内脑出血、脑挫伤、颅内压高。
3月5日,她去交警大队拿定责单的时候碰到了肇事方,对方称是同向行驶中不小心带倒了李谋秋,警方给她看了监控录像,出事路段很宽,当时没有其他车,李谋秋正常在非机动车道上缓慢行驶,外卖员以为距离没问题,往左边超车挤到李谋秋导致其摔倒。抢救了1个月之后,于3月26日不幸去世,享年75岁。更令家属心寒的是,事后饿了么从未表达歉意,将责任甩给第三方公司。
该案于8月8日开庭审理,肇事方的外卖员、第三方承包商的代理人、饿了么的律师到场。外卖员和第三方代理人对判决无异议,但家属称饿了么平台否认第三方承包商和外卖员与其公司的劳务关系。家属质疑饿了么推卸责任,从未表达过歉意。死者家属提出死亡赔偿,称李谋秋还有很多医学文章未发表,有很多遗憾。
【小哥撞人公司要负责吗?】
饿了么小哥撞到李谋秋从而导致其不治身亡,饿了么小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依据监控视频显示,在事故中,李谋秋行驶的车辆属于正常行驶,饿了么小哥对自己的行为过度的自信从而导致撞倒他人的行为,在事故中应当认定饿了么小哥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饿了么公司是否应当承担饿了么小哥的肇事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8条规定,首先要认定当时的饿了么小哥驾驶非机动车辆是否是为了执行工作任务或者是履行职务而驾驶的,如果外卖小哥事发当时驾驶车辆是为了执行工作任务,那么雇主,即饿了么公司应当承担对该事故的赔偿责任。如果外卖小哥当时不是为了执行工作任务而产生的事故,那么事故赔偿应当由外卖小哥承担。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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