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法律服务网 1108
近日,很多咨询人问到:“我买了房子后,因没有仔细看合同就签了字,现在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因此小律今天就给大家说说哪些情况下买了房子可以要求退的。
第一,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主张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延期违约金。
第二,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购房者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第三,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第四,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并且没有通知购房者,或者是房屋质量有问题,买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六,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况,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可以退房的情况,怎么收集证据,对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咨询专业人士后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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