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0 法律服务网 2859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的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很多人直接剪辑影视作品或者是将其中片段进行编辑以及加工,再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这些短视频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未经允许进行改变和使用,不管是否获利、注明出处,涉嫌侵犯他人影视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小律提醒】
网络服务提供者若接到侵权通知,应当及时通知网络用户停止侵害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删除、屏蔽等;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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