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 法律服务网 1392
律师说法:
我们在求职过程中应该有遇到过一些单位在招聘简章中关于薪资待遇一栏中写有“工资面议”的工作岗位,其实这种岗位往往暗示高薪但实际薪资未知,单位故意模糊工资标准,约而定条件不明,同时,在法律上还可能会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风险:
1.“面议”内容未写入合同,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因此,当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实习同工同酬。
2.正规公司招聘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因此,用人单位笼统地以“工资面议”取代如实告知劳动报酬,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不尊重,也涉嫌违法。
小律提醒:
工资面议”虽不稀缺,但其中的套路不得不防。从法律角度来讲,“工资面议”是一种口头协议,虽属合同范围,能够产生对应效力,但因基本靠双方信誉来维系和履行,导致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往往口说无凭。因此,求职者面对“工资面议”时应多些谨慎,也应该多些法律知识的学习。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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