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独生子女的爸妈不用立遗嘱?

独生子女的爸妈不用立遗嘱?

2022-04-19 法律服务网 1421

【律师说法】

独身子女的爸妈是有必要立遗嘱的,独生子女并非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死亡的先后顺序不同,可能会涉及转继承。子女继承的的难度会非常大,而且继承份额也会相应减少。如果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且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也许夫妻之间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但是万一将来这对夫妻离婚了,留下遗产的父母也许九泉之下难以面对子女失婚失财的人财两空局面。父母们若希望规避这一风险,使得子女即使失婚也不会失财(此处“财”,仅指父母遗产),则须于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是独身子女的爸妈,为保障子女的继承份额,是有必要立遗嘱的。

【小律提醒】

订立遗嘱并不是家庭关系复杂的老年人才需要订立遗嘱,独生子女家庭即便是家庭关系不复杂,依旧需要重视订立遗嘱这件事。我们可以用遗嘱的形式提前把自己的心愿固定下来,针对未成年独生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的,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执行人,避免未成年独生子女继承过程中出现困难。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