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7 法律服务网 1899
1.线上聊天或转账记录能否作为嫖娼的证据?
2.事后被抓,死不承认行不行?
律师说法: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网络聊天记录属于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嫖娼的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之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
2.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一般是要抓现行,但也不排事后犯(事后追究)的。不过事后追究警方取证是存在困难的,即使被卖淫女供出来了,违法行为人要咬定不承认,派出所就会存在证据不足的困难,而无法处罚违法行为人,对于违法行为在警方没有掌握有力证据时的抗辨行为或对抗行为,是公民的选择权或抗诉权。但要是卖淫女供认(指认)了,行为人也承认了,则会被坐实违法事实而受到处罚。
小律提醒:
嫖娼是违法的事情,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和社会秩序,不做违法的事情。因此,当你有这个念头的时候,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么做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的,会让你留下人生污点,是非常不划算的。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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