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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大量学生涉案!

2023-04-28 法律服务网 988

1.什么是帮信罪?

2.有哪些常见的触犯帮信罪的行为?

3.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算帮信罪吗?

 

律师说法

1. “帮信罪”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从全国检察机关公布的起诉数据来看,在校大学生被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在校园中招揽同学收购“两卡”而构成“帮信罪”的情形数量显著,导致大量学生涉案。

2.常见的涉嫌“帮信罪”的情形有: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后直接卖卡;提供银行卡、信用卡、等结算账户给他人使用,收取佣金;为他人提供转账服务,收取佣金;供账户,为他人操作虚拟货币买卖,进行洗钱,收取佣金。

3.不知情表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依法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有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但是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是不明知或者不知情的,就不构成帮信罪。


 小律提醒

如今“断卡行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该行动对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黑灰产业链条亦是出重拳、下重手。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等行为不仅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与今后开展金融活动的便利性,还具有刑事犯罪的风险,损人也害己!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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