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1 法律服务网 531
1、请假当天被安排工作,可以拒绝吗?
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力,请假即申请休假,是员工基于特殊情况,向用人单位申请休息时间的行为,通常是因为疾病、家庭紧急情况、个人事务等原因导致员工无法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因此,请假期间领导安排工作员工可以拒绝。但在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员工有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的义务。如果在休假期间需要工作,即视为变相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
2、请假了还要处理工作,工资怎么算?
在标准工时制下:加班费计算标准为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或者年假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小律提醒:
每个区县都有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是不需要劳动者支付费用的,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情况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需要保存好加班的证据,然后面对权益被侵犯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要积极的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先拨打法律咨询的热线,对于是否被用人单位侵害了权益,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进行了解。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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