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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病假时间过长能否享受当年年休假?

发表日期:2020-11-23 法律服务网

问:员工从事工作有8年多,在该公司工作了5年,因突发疾病在家休养。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称身体不适想继续休息请病假。请问员工病假请了60多天后返回公司上班,员工还能享受当年年休假?

答: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之规定,员工从事工作8年多,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0年,向公司请病假60多天的,可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