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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职工产假多少天?

发表日期:2020-11-24 法律服务网

问:长沙女职工产假多少天?公司给四个月产假是否违法?

答: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之规定,长沙女职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产假共158天。公司给予员工四个月产假未达到158天,违反了法律规定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