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08-03 法律服务网
问:宅基地批准使用后一直未办理登记,若原批准使用人死亡的,能不能申请登记?
答:您好,宅基地是以“户”分配和使用的,只要“户”中还有其他成员,批准使用人的死亡就不影响该“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现在的户主申请登记。如果“户”中已没有其他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申请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中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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