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常见问答 > 员工同时向多个管辖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仲裁,由哪个管辖地处理?

员工同时向多个管辖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仲裁,由哪个管辖地处理?

发表日期:2020-11-23 法律服务网

问:一家化妆品公司,公司注册地在甲地,但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专柜。员工在专柜所在地乙地工作,在乙地工作的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同时向甲地及乙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会由哪地仲裁委员会开庭?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之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甲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乙地同时提出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乙地仲裁委员会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