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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去哪里?

发表日期:2020-11-24 法律服务网

问:夫妻双方结婚几年期间常住在甲地,女方户籍地在乙地,男方户籍地在丙地。夫妻双方发生家庭矛盾,男方就离开甲地到丁地工作两年了。夫妻矛盾愈来愈深,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要离婚,但协商离婚男方不愿意,女方要提起诉讼离婚去哪里诉讼?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均离开了住所地,因婚后发生家庭矛盾男方离开常住地甲地到丁地工作两年。女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可去丁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