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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是否必须开庭审理?

发表日期:2020-11-23 法律服务网

问: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经一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对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咨询在二审中法院是否应当开庭审理?

答:您好,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之规定,对于当事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是否开庭审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