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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中国警方能否处理?

发表日期:2020-11-23 法律服务网

问:与妻子离婚后,妻子把国籍改为韩国国籍并定居韩国,在父亲过世时,前妻回来吊唁未经同意私自把已逝父亲银行卡里面的钱取走并消失不见,报警后我国警方能否处理?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之规定,您的前妻未经同意私自把已逝父亲银行卡里面的钱取走并消失不见可能涉嫌盗窃罪。前妻虽为外国人,但因其犯罪行为地发生在中国领土内,适用我国刑法,我国有管辖权。报案后,我国警方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