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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竞业禁止协议到底是谁在违约?

2018-11-19 法律服务网 2373

【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不仅要求离职员工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而且在最长不超过两年内禁止从事同类竞争业务,但可以获得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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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不要挽留我】

韩跳跳自毕业后进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就职,与该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由此韩跳跳成功跻身程序员行业,由于韩跳跳专业知识过硬,为公司开发了多个炙手可热的APP,为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由此韩跳跳也成功晋升为公司高层人员,与该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在韩跳跳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公司从事同类竞争业务就职,并且约定在韩跳跳离职当日就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年后韩跳跳与该网络科技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并且也有其他公司向韩跳跳抛来橄榄枝,以高额薪资聘请韩跳跳到其公司发展,韩跳跳再三斟酌以后决定离开该公司。

在韩跳跳离职一个月后,原公司也没有给付韩跳跳任何经济补偿金,韩跳跳便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

韩跳跳在原公司离职一个月后,进入了新网络科技公司就职。

韩跳跳在就职两个月后,原公司得知韩跳跳进入了竞争公司就职,便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韩跳跳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要求韩跳跳承担违约责任。

【到底是谁在违约】

韩跳跳虽与原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是由于原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于韩跳跳离职当日支付韩跳跳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竞业禁止协议,韩跳跳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不用再继续履行协议内容。

假设原公司与韩跳跳未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且未在韩跳跳离职后明确表明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者是没有明确向劳动者表明不用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内容,那么还是视为该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劳动者也应当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内容。那么韩跳跳在离职后一个月就入职新的网络科技公司,并且从事的也是与原公司有竞争业务的职位的行为,可以算是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反协议约定的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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