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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已休完,这位员工请回你的工作岗位

2018-11-28 法律服务网 2555

【老板我受伤了,我要请病假】

唐先生与两年前入职现工作的用人单位,3月5日假日出游游玩,在回家途中不小心被一辆疾驰的汽车撞到在地,后被送入事发附近医院救治,经救治医生要求唐先生住院治疗观察,唐先生将情况汇报给公司,公司批准了唐先生从3月10日开始的三个月的病假。由于唐先生身体素质良好,在治疗了两个月后,医生便允许唐先生出院回家修养并告知唐先生大概修养半个月就可以正常上班生活了。

6月10日当日,公司致电唐先生要求唐先生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但是唐先生认为自己的病假还未休完,三个月病假期间的周末以及节假日都不应该计算在病假期内,所以拒绝了公司的要求,用人单位在唐先生拒绝回归工作岗位的一星期后作出了向唐先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通知了唐先生。唐先生不接受且认为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自己,唐先生向当地法院起诉了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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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的病假休完了吗?】

按照《劳动法》规定,由于唐先生在该用人单位有两年的工作年限,所以唐先生拥有三个月的病假期。而唐先生的病假是属于长期病假,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连休三个月的病假,其中的节假日和周末都是计算在内的,不能不计算在病假期内。即唐先生从3月10日开始计算的病假到6月10日病假结束才是三个月的病假期。所以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唐先生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工作,而唐先生拒绝回到工作岗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以及双方的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照规定依法解除与唐先生的劳动关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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