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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上海市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啦!

2018-12-05 法律服务网 1318

为深化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政策,上海将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围。上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重点!上海市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啦!

非上海户籍或将可购买沪上共有产权房 !

今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无住房;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将被纳入共有产权房的分配范围!

《实施意见》还强调,本次扩围是在继续做好上海户籍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进行的,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的正常供应。

此外,《实施意见》也规定了“居住证持证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不得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购买商品住房”等限定条件。

《实施意见》在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市民,保障了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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