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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2018-12-27 法律服务网 1714

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那么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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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计算时人身损害赔偿基数标准】

2018年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1534元/年。

(以上数据来源为湖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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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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