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上海: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上海: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2019-01-03 法律服务网 1622

为了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近日,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上海: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说明: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各项举措。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2】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这四种方式,逐一作出相应处理。

【强化监管】

“证照分离”改革要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以更好的管来促进更大力度的放,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

【1】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实施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构建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心的行业监管体制。

【2】 对本单位各行业、领域、市场的监管职能,围绕是否“越位”“缺位”“错位”,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清理规范,逐项明确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行业自律、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3】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为核心,选择一批行业、领域、市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4】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

【5】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标准流程,明确抽查范围,探索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

《方案》有效的区分了“证”“照”功能,做好了放管结合,创新了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了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