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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注意啦!新年首例!“翻墙”者被罚!

2019-01-19 法律服务网 3127

广东韶关南雄市公安局近日对一名“翻墙”的朱姓网友开罚,理由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信息: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名朱姓网友因自去年8月起,频繁使用蓝*(l*ntern pro)软体进行翻墙上网,被官方查获开罚。

另有网友在指出,重庆市近日也有一名翻墙的黄姓网友收到警方传唤通知。

 

仅从以上内容来看,不能确定被处罚者翻墙后利用网络做了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做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才被监控到被处罚的。

外贸人怎么办?会不会也被处罚?看以下内容:

工信部:外贸企业依法租用VPN不受影响2017年1月24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媒体感兴趣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作了回答。《通知》表示,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其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近年来,我国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和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为代表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证经营、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层层转租、违规自建网络基础设施等带来的“黑带宽”、“下水道”等问题不容忽视,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也给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带来隐患。在此背景下,我部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将在以下三方面开展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资质管理,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合法持证开展经营活动;二是严格资源管理,重点打击“层层转租”等违规行为,清理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存在的“黑带宽”、“下水道”;三是落实相关要求,夯实管理基础,推动接入服务企业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完成各项评测工作。

《通知》提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和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这是否会对外贸企业、跨国企业的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通知》关于跨境开展经营活动的规定,主要的依据是《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2号),规范的对象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租用国际专线或VPN,私自开展跨境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其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由此可知,做外贸合法合规地正常利用网络和国外客户联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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