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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代表无罪,若无罪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2019-02-22 法律服务网 1633

见义勇为被拘留的小伙赵先生的事件一再发酵,获得了广大网友的关注,2019年2月19日

一段电话索赔录音被曝光,事件再度成为热点。

就在2月21日公安公布了检方不起诉决定,当地公安2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当地检察机关2月21日凌晨1点多即做出不起诉决定,前后不到一天时间,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26日晚,他听到楼下有人呼救,便下楼查看,及时救助了正被施暴的年轻女子小邹,在此过程中他踹到施暴男子的腹部。后经鉴定,该男子内脏损伤伤残达到二级。3天后的2018年12月29日,正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14天后的2019年1月10日,因检察机关不予批捕,赵宇在向警方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后得以取保候审。。

2月21日凌晨1点30分许,福州市公安局官微发布案情通报,先介绍了基本案情,后披露了最新处理结果: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浅析】

赵先生是在听到女住户大声呼喊“强奸”“救命!”才去到的现场,并且女住户还有另外的合租女士也作证表明事发当时确实是李先生对女住户要进行强奸行为,并且用暴力的手段使得女住户失去抵抗的能力,由于赵先生的到场出手相救让李先生的强奸行为目的没有达到,在行为上李先生已经构成强奸未遂,司法机关不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赵先生的刑事责任。

但由于强奸未遂证据不足,警方无法立案认定李某构成强奸未遂。而李某非法侵入住宅并殴打女住户致其轻微伤的事实与证据已经存在,赵先生制止这种不法侵害,认定其为正当防卫存在前提基础。如果李某确实正在实施强奸行为,而针对强奸行为是可以进行无过当防卫的,即因防卫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死亡的,都不存在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强奸未遂的前提不存在,无过当防卫的认定也就没有基础了。

赵先生代理律师表示:“如果最终判定赵先生无罪,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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