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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的法律效力及其风险是什么?

2019-04-04 法律服务网 1732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企业印章如果被他人盗用或冒用,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严重时会导致企业破产。

公章使用不当会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01表见代理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主要包括无权代理人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一旦善意的相对人因信赖无权代理人出具的带有公章的以上法律文件而与之签订合同,该合同对于公司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02“人情章”的法律风险

盖有公章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许多涉及公章的法律纠纷,大多是因公章的管理人员违反公章管理规定,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管理公章的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个头疼的问题,就是人情章。

碍于人情或者上级领导施加的压力等,他们常会加盖各种“人情章”,这一行为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03公章保管、交接不善的法律风险

公章随意摆放、使用缺乏严格的管理、公章变更后原公章随意丢弃等,都是企业的风险隐患。

使用公章过程中,存在许多的疏漏问题,比如未在重要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骑缝章,也给篡改合同提供可乘之机。

据统计,我国95%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公章被员工盗用、滥用的现象,每年因 公章安全管理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6.3亿元,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相关法条

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司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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