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 法律服务网 1687
恰逢今天是六一,今天是儿童节,孩子们天真快乐的和父母在一起过着这个节日。
而有些孩子的内心却被一些心理扭曲的成年人蒙上一层厚厚的纱,无法正视自己,逃不出这一道心理阴影。
近期来,关于猥亵,强奸未成年的案件越来越多,部分人利用未成年还不懂事,天真的特性对其实施犯罪行为,给年幼的孩子内心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
猥亵儿童的案例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
就比如有被告人以“算命先生”身份,通过QQ聊天多次诱骗未成年与其发生性关系。还有谎称自己是影视公司的人,通过QQ聊天达到视频猥亵的目的等等数不胜数的各种方式猥亵着不懂事的孩子们。
网上裸聊指向未成年幼女
乔某某为满足其不良心理需要,于2014年3月至8月间,在自住房电脑上,通过登录QQ添加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为其好友,并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为名,先后诱骗多名幼女与其视频裸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院判决被告人乔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不要妄想逃脱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被告人乔某某为了满足自身性欲,采用欺骗手段通过网络视频引诱女童脱光衣服进行裸聊,对儿童身心健康和人格利益造成侵害。”最高法指出,这种非直接接触的裸聊行为属于猥亵行为。
保护孩子,防范不怀好意的伤害
家长们越来越忙,有些时候会忽视掉对孩子的管教,有时候也会因为工作压力致使自己没有精力陪孩子玩,把电脑或者手机平板丢给孩子,在你无法管教的时间内,这些不法分子就乘虚而入利用未成年人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的特点,使他们成为了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
未成年人不宜使用互联网社交平台与陌生人交友,以免上当受骗。
家长和学校要对未成年人加强性知识、性侵害防卫教育,及时了解子女网上交友情况。
今后,人民法院会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完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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