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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苏大强!8旬老人把唯一房产赠与保姆

2019-04-28 法律服务网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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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的贾老伯最近在中华遗嘱库里立下遗赠,将名下一套市值超百万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

贾老伯年近八旬,有一儿一女,这次立遗嘱的事子女们竟全都不知情。

乍一听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很多网友也想到了,这不就是《都挺好》中苏大强的神操作吗?

除了都想把房产赠送给保姆外,贾老伯和苏大强的经历还有一点共同之处:他们都觉得儿女陪伴太少,而保姆日夜照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呐!

保姆是位50多岁的阿姨,已在他家做了6、7年了,贾老伯的爱人在世时也是靠保姆照顾的,后来爱人过世了,保姆仍然悉心照顾老人。

贾老伯经过综合考量,相信自己可以把晚年生活托付给保姆。因此将名下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遗赠给她,这也是他所拥有的最值钱的东西了。

贾老伯称:“因为保姆来自外地,现在独自一人在苏州,无依无靠,这样的话以后也有一份保障。”

不过这套房子当初是夫妻共同财产,贾老伯爱人去世后,其妻生前所占的一半份额已经发生继承,所以他只能赠送属于自己的那一半。

此事一经报道便在网上引发热议。很多人担心老伯被骗,也有人觉得保姆照顾人是工作职责,未必需要送房。

有些人担心老人受骗,就像苏大强一样。不过苏大强并非完全不知道保姆在骗他,派出所里他和苏明玉说得那段话便可以证明这点。只是保姆的陪伴和悉心照料让他甘愿付出一点代价,例如房产或金钱。

相比之下,苏明玉虽然站在正义的一方,但空有立场,敌不过保姆朝夕相伴、嘘寒问暖中培养出的感情。

一个人哪怕到了80岁、90岁,仍然是有感情需求的。他渴望被人关心,希望身边有一个人可以倾诉,然而儿女总是不在身边,他唯一可以信任和依靠只有伴侣,如果连伴侣都过世了,那就只能依靠保姆了。当然,前提是保姆确实做得不错。

所以,在别人眼里是贾老伯把遗产留给了保姆,但可能在贾老伯眼里,他是把遗产留给了暮年生活中最后的依靠。

【从大数据看立遗嘱】

立遗嘱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比较遥远,但也是值得了解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不妨参考一下中华遗嘱库今年公布的数据吧。

儿媳女婿不得不防

根据《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的数据显示,超过99%的老人在立遗嘱时会选择防儿媳、防女婿条款,说白了,就是让孩子继承到的财产为私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之前就有一位女士,因为觉得晦气阻止母亲立遗嘱,结果不到半年母亲就过世了,后来丈夫又跟她提离婚,结果这位女士继承到的遗产都将变成婚内财产被前夫分割。

前文提到的阻止母亲立遗嘱的女士恐怕不是普遍现象,因为从2013年至2017年的数据来看,老年人办理遗嘱的平均年龄已从77.43岁下降到72.09岁。说明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遗产分配权力的观念已越来越深入人心。

至于为什么要订立遗嘱,从上面的饼图来看,避免纠纷、简化手续是主要原因。隔离子女婚姻风险也印证了前文所说的防儿媳、防女婿条款。另外,留给非法定继承人也占了立遗嘱原因的13%,不过大家不用多想,根据中华遗嘱库解释,非法定继承人在数据中多指孙辈,并不是保姆哦。

遗产到底给了谁?

大部分人最感兴趣的可能还是遗产的分配情况,从数据来看,绝大多数人都把遗产留给了亲人(包括子女、配偶、孙辈),只是在继承顺序上有所不同。其中有不少老人希望孙辈直接继承遗产,跳过儿女这一关。但大部分还是选择由子女直接继承或是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方案。

【看新闻学法律】

贾老先生将房产以遗嘱的方式赠与给保姆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中称为遗赠。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遗赠公证主要材料: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遗赠协议书;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五、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六、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七、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如何申办遗赠公证?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申办遗赠公证的事项。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小编温馨提示】

希望大家多多陪伴家中老人,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要等到失去才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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