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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企业员工:切莫因为“小回扣”栽了“大跟头”

2019-06-06 法律服务网 2561

【前言】

我们经常会看到公司业务人员在经营中收点礼品、账外拿点回扣,似乎看起来这是生意场上最平常的现象。殊不知,当回扣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你已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一、什么是回扣?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回扣可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另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

二、回扣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1、现金回扣:

这种回扣在商品交易中是最常见的,即推销单位为赢得顾客,推销商品,在商品交易中按照明示的条款收受货款后,又暗中向买方单位或其采购人员返还部分货款的给付方法。

2、实物回扣:

这种回扣是商品销售方为买方或其代理人结存扣率金额,根据买方或其代理人的需要,以实物补偿的方式的一种给付方法;

3、变相回扣:

这种回扣也是常见的一种给付方法,即借召开各种订货会,展销会及其考察之名,组织与会人员或考察人员旅游观光,发放各种名义的“补贴费”和“纪念品”,从而达到现金回扣或实物回扣的同等效果。

三、回扣与佣金和折扣的区别是什么?

佣金是居间人、经纪人因为交易双方介绍或代买、代卖商品所得到的劳务报酬。居间人、经纪人都是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人,是独立主体。所以,法律规定佣金是合法的,而回扣却很难找到合法的规定。

折扣是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业务中,由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上的优惠。是否打折售卖,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一种自主的企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计划、政策及财经纪律,不营私舞弊,均属合法。

四、与“回扣”相关的人会被判刑吗?

案例:

王雷是A餐饮公司的采购经理,B公司是A公司的厨房用具供应商。B公司为了能够持续向A公司供货,每次供货后都按照销售额的2%向王雷支付回扣。两年多以来,王雷从B公司供货的10万元的回扣。后A公司总经理发现了王雷的行为,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王雷会构成犯罪吗?

《刑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结合法条和案例可知,王雷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B公司的2%的回扣归个人所有,且数额较大,构成刑法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B公司为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王雷行贿的行为。

五、拿或送多少会构成犯罪?

索取人或收受人: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3万元以上构成犯罪;若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6万元以上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上述案例中,两年多来,王雷已经收受B公司的回扣共计10万元,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范畴,其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特殊情况,即行贿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3万的,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  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上述案例中,B公司为了牟取公司的不正当利益向王雷行贿达到10万元,该数额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六、若不构成犯罪,拿回扣还有其他的法律责任吗?

1.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秘密回扣,数额较小的,若所在企业起诉,则须和回扣给予方一起向所在企业承担侵犯企业财产利益的民事责任。

2、医疗行业的医生拿回扣、收红包等问题的规定

(1)浙江省:2018年1月,浙江省卫计委办公室发布了《浙江省公立医院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收受红包、回扣价值在6000元以上的,将视情况予以降职、开除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

(2)安徽省和上海市的规定更为严格:两地政策都规定收受回扣等贿赂超过5000元以上的,将被处以撤职、开除处分,并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小律提示】

为了“小回扣”栽个“大跟头”,您说值不值?小律奉劝大家远离”回扣”犯罪和惩罚的深渊,在此温馨提示:

1、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受贿犯罪立案标准数额(即6万元)的红线不能碰!!!

2、关于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罪,其行贿数额达到6万元的红线不能碰,如有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节(见上述六种情形),1万以上不满3万元的红线也不能碰。

3、救济途径: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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