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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问题?这样做可能可以退房!

2019-12-03 法律服务网 1231

【前言】

不少的人遇到过各种房屋的质量问题,那么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呢?哪些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房赔款的呢?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购房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模式。

【事件经过】

2017年6月份,王女士将自己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并入住。但住了一个星期后,王女士便被位于一层的变电站产生的巨大噪音影响到夜间无法入睡,白天无法工作生活。于是王女士便找到开发商、物业、消费者协会进行沟通投诉,经过调解后均无结果。于是她便委托该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噪音严重超标,不适宜住人。而后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款以及损失。

最终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一层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王女士退房的主张。

【可主张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

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三、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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