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9 法律服务网 1597
受疫情影响,工程计价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变化,那么具体该如何调整?
【律师说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月14日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关于工程计价调整的办法和要求。
一、未复工项目费用调整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按照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及约定合理分担损失。
二、已复工项目因加强防护措施而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规定,协商计价调整问题。
三、工程材料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波动的,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复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如需赶工,应明确赶工费用的计取。
以上几点为《通知》内关于疫情期间工程计价调整问题的解答,其主旨在于承发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协商对计价作出合理的调整。同时要求各地住建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变化尤其是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监控,及时发布各类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给出合理的计价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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