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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有权在疫情期间封闭小区?

2020-03-11 法律服务网 3261

小马哥曾经说过

“我发誓,这一辈子不会再让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那么小马哥,采访一下:

你家小区的保安大叔算不算别人啊?

毕竟他们每天都得拿“枪”指一会儿你的脑门儿

 

调侃归调侃,对于这种小区出入人员必须额温枪测温正常才能放行的做法,我个人是十分认同的。

与此同时,有些小区也为每一个业主发放了“通行证”,也就是说禁止外来人员入内,这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人多,危险系数就变大了。

但是,还有一部分小区,实行封闭性管理,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出入,生活需求统一报备、配送,无特殊情况不得出门。

 

那么问题来了,就物业公司而言,他们有没有决定权呢?自行封闭小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就目前来看,暂无法律明确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对小区实施封闭性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有许多城市实施小区封闭管理,但该类管理措施的发布主体均为各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配合进行小区封闭性管理。

 

同时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于2020年2月1日发布了《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其中第四条规定了疫情期间物业公司可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拒绝非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登记往来车辆和人员等。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实施上述限制性措施时提起做好相关通知及上报工作,以劝导、教育、筛查为主,不得擅自采取强制措施或是擅自对小区施行封闭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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